
搶耳音樂廠牌計劃 為音樂工業提出另類答案
搶耳音樂廠牌計劃 為音樂工業提出另類答案 《△志》,2016年8月24日 撰文:iamjam|圖:搶耳音樂廠牌計劃|本文轉載自八月號(vol 62) 林海峰早前在他的棟篤笑《是但噏廣東話》中,改編陳奕迅原唱的《時代曲》成為《逆時代曲》,一句「第日我會如何/我會在香港過/盡做廣東新歌」,叫香港人聽得笑中有淚,也不禁令人再一次反思香港流行音樂會否繼續被邊緣化,音樂人又如何殺出重圍,打破主流運作模式,繼續倔強、冒險、征討? 音樂人要有勇有謀 精明經營事業發展 隨著製作和出版音樂門檻越來越低,不難看見香港越來越多獨立音樂人冒出頭來,如走溫情勵志Pop Rock路線的Supper Moment,便成功在商業和自我之間取得平衡。但對大部分獨立音樂人來說,路仍是艱難。流行歌手黃耀明(明哥)於1999年創立自家廠牌人山人海,就是為了讓更多出色音樂人得到出版音樂的機會。一路走來,卻察覺出唱片越來越容易,很多音樂人擅於創作,卻不擅於處理商業和營運這一環。 他相信,隨著音樂工業越來越精細化,主流音樂難以繼續壟斷市場,如果能夠處理好商業經營這一部份,則每個音樂單位其實也是一個完整的音樂廠牌,無須依賴唱片公司。他以「純良如鴿子,靈巧似蛇」比喻獨立樂團的營運,熱愛音樂的心要保持純粹,但處理商業營運的部份時,必須精明、謹慎。 密謀「搶耳」 為音樂工業提出另類答案 由明哥擔任理事長的文藝復興基金會主辦、創意香港贊助的「搶耳音樂廠牌計劃」(「搶耳」),正是嘗試為這個問題,提出一個另類的答案。這個為期約半年的計劃,旨在培育中小型音樂廠牌。「搶耳」早前已經在一百多隊報名的音樂單位中,經甄選後選出了十二組入圍單位,當中包括曾經隸屬主流唱片公司的廸子、曾自資推出唱片的獨立樂隊Pasha,也有初出茅蘆的唱作人Adrian Lo等。 參加者將重新手拖手上學堂,參與由本地及國際音樂工業重量級人物主持的一系列工作坊,探究音樂產業的運作模式,並與本地資深音樂人(包括製作人馮翰銘 、馮穎琪 、 伍卓賢等) 配對成師友,最終在年末舉行的搶耳巡演及文藝復興音樂節中實踐所學。或許大家會問,音樂人玩好音樂便夠了,「廠牌」有何意義?或許這樣說,玩音樂是興趣,要將之昇華為事業,難免要「經營」。 例如明哥十分欣賞的英國廠牌Bella Union,由傳奇樂隊Cocteau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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